根据《宜昌市“清废行动2018”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及《宜昌市“清废行动2018”问题清单》,现将我区“清废行动2018”交办问题(编号80-新1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成因
宜昌市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宜昌船厂磨盘基地堆场占地约5000平方米,存有废塑料和废金属约50吨、废矿物油桶约30个(200L),露天存放。存在主要问题:1、涉嫌非法处置废矿物油桶;2、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放;3、未落实“三防”措施;4、紧邻长江,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宜昌昊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宜昌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转运处置堆放的全部废矿物油桶。伍家岗区环保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其违法行为罚款20300元。场区存留的废旧金属及拆解电器件全部清运。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宜昌昊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没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要求其不得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8年07月03日——2018年07月10日,共7天)向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负责人:项兵 联系电话:0717-6352552
承办人:许弋 联系电话:0717-6359128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2018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