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宜昌市进入春季禁渔期 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
发布日期:2018-03-05 15: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字号:[    ]

  从3月1日起,我国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淮河、闽江和海南省内陆水域等重要水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当日上午,在宜昌市滨江公园胭脂园广场,举行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由渔政、海事、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的渔政特编船队列队鸣笛,对城区江段进行了第一次联合巡航检查。

  今年是宜昌市实施长江春季禁渔的第16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长江宜昌段天然水域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渔船靠岸入港、网具入库封存、人员离船上岸,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同时,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 宜昌市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已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捕,禁渔期为长期。

  市农业局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渔政部门在禁渔前已召开当地渔民动员会,下发了长江春季禁渔和安全告知书。同时,渔政和有关执法机构将采取“水上打、岸上堵、市场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针对破坏保护区等重要水域资源生态和禁渔期使用“绝户网”及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顶格处罚。禁渔期间,市民若发现禁渔区内有人从事捕捞作业,可拨打13177089067进行举报。

  据悉,万里长江流经宜昌市232公里,宜昌江段有长吻鮠、铜鱼、鲇等100余种经济鱼类,以及国家一、二级水生动物中华鲟、胭脂鱼、江豚等。为增殖长江水生生物,今年禁渔期间,宜昌城区还将开展多次增殖放流活动。

  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

  (记者高圣男,通讯员方素珍、孙耀华)3月1日,由农业部组织的“中国渔政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联合执法行动在宜昌市举行湖北分会场启动仪式。副市长刘洪福出席启动仪式。

  刘洪福表示,实施长江春季禁渔制度,是维持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宜昌市全面启动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全市上下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乘势而上、勇担重任,把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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